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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跆拳道项目第二次预赛竞赛规程【发布时间:2017-5-5 11:28:45】 【来源:道通天下,中国跆拳道协会】
各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跆拳道项目第二次预赛定于2017年6月5日至7日在河南省鹤壁市举行,为做好参赛报名工作,现将竞赛规程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017年3月23日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跆拳道项目第二次预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6月5日至7日,河南省鹤壁市; 二、参赛单位 第十三届全运会资格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子:-58公斤级、-68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级 女子:-49公斤级、-57公斤级、-67公斤级、+67公斤级 四、运动员资格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1.参赛方式:各参赛单位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报名参赛。 (一)参赛队伍在第一次预赛中获得资格(男3女3)或其以上数额的资格(男4女3或男3女4),则被视为整体出线,该队将不允许报名参加第二次预赛。 (二)参赛单位获得的资格数少于第二次预赛规定的资格满额数(男3女3),则可在第二次预赛进行差额补报(详见附件5)。 (三)参赛资格满额,运动队可放弃第一次预赛中获得的级别资格,且放弃后入围资格未达到男3女3,该队可更换级别参加第二次预赛。 (四)获得第一次预赛资格的运动员,如更换级别参加第二次预赛,必须放弃第一次预赛获得的单位资格的级别。 2.参赛名额: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根据第一次预赛获得资格的情况报名。 六、竞赛方法 (一)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修订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复活赛制(前4名资格单败淘汰产生,后4名资格复活交*对阵产生),人工抽签方式。 (三)运动员抽签、称重等按中国跆协最新修订的《跆拳道比赛抽签、运动员称重及检录、检查台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四)运动员须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认可的道服、个人用护具(护裆、护臂、护腿、电子感应脚套等)参加比赛; (五)组委会负责提供经中国跆拳道协会指定的头盔、电子护具、电子记分系统、比赛用垫子等竞赛器材和装备,决赛使用“KP&P”品牌电子护具、电子头盔; (六)运动员领奖时须身着道服及运动鞋。 七、录取名次、种子设定与奖励: 第二次预赛每个级别录取个人前8名为参加决赛的有效资格,若第一次预赛放弃某一级别,累加到第二次预赛中产生。 八、报名和报到: (一) 预赛 1.第二次预赛报名系统【/2017qyhys2/】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预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5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不得手填)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部:同时发送汇总表、个人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至竞赛报名电子信箱:tqdjs@163.com(自动回复),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按不参赛论(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3号107室,联系人:王强、孙大伟,电话:010-87182926/2927(传真),相关文件下载网址:www.chntkd.org.cn。 2.第二次预赛组委会于2017年6月2日起接受各参赛队报到;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注册证、二代身份证、中跆协会员证及段位证, 3.参赛运动员须携带省、市级具有合法资质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从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6个月内有效,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各参赛队领队须如实填写参赛免责声明(附件3)并签字,声明在比赛或其它活动中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主办方、承办方和其它参赛人员免责。 九、技术官员 第十三届全运会二次预赛的技术官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决赛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 十、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运会竞赛的有关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的管理和处罚规定,参赛队伍须签订有关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规程下载:
第二次预赛报名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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